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A公司所处省份的《安徽省契税暂行办法》规定:“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上述A公司土地置换业务,本质其实是政府征用了A公司原土地,A公司重新承受土地使用权。所以A公司对此土地置换业务应免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对城镇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实践中,房屋置换的补偿方式倍受搬迁企业的欢迎。企业被征收决定拆迁时,拆迁方即政府,会就拆迁补偿事宜与被拆迁企业进行协商,企业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可以选择厂房安置补偿,选择厂房安置补偿形式的,就属于企业拆迁产权置换。政策性搬迁采取产权置换方式如何财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对外表示,房屋等价交换可免契税,而差额交换,仅按差额缴纳契税。现在二手房交易进入“高税时代”,而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让不少人看到了省钱的“曙光”。记者在一些房屋交易网站的论坛上也看到,有一些人贴出自己房子的情况和换房的要求,希望有合适的房源可以交换,也有一些亲戚之间想交换房屋但又不知如何操作的,为此记者特地进行了一番调查了解。...
房地产公司(甲方)2021年建造的写字楼一栋,已经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甲方欲将其中的500平方米留做自用,未转入固定资产未办理小证;商贸企业(乙方,一般纳税人)于2021年购买楼底商铺200平方米,已经办理房产证,双方由于各自需求,现达成协议,等价置换,不找差价。...
企业转让房地产的过程中,涉及到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等多个税种,税收负担较重。为此企业可以考虑采用投资入股、企业合并等方式转让房地产,从而达到延期纳税、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房地产税试点是我国当前重大的公共政策,因为它涉及千家万户,涉及经济社会当中很多重大领域。预计不久后国家将公布试点政策,在这时候讨论,进一步优化政策设计是恰逢其时的。...
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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