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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预约定价安排问答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文章编辑:lvy  发布时间:2026-03-18 14:14:55  

2024年中塞进出口贸易额为57.3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1.8%,跨境关联交易愈发频发。预约定价安排(APA)作为塞浦路斯自2022年生效的转让定价管理核心制度,可提前明确跨境关联交易定价标准,降低转让定价风险,避免跨境交易中的税收争议。下面通过问答的形式简要介绍塞浦路斯预约定价安排(APA)情况,供“走出去”企业参考。

问题一:塞浦路斯是否设有预约定价安排制度?确定定价标准需包含哪些内容?

答:塞浦路斯已将预约定价安排纳入其新转让定价法规,该法规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可为关联交易提前确定一段固定期间内适用的定价选择标准。确定定价标准需包含的内容有:一是已使用或拟使用的方法;二是可比数据及可能需要的相关调整;三是关于功能定位和市场条件的关键假设;四是其他可能与关联方交易定价相关的事项。

问题二:申请塞浦路斯预约定价安排需遵循哪些流程?

答:塞浦路斯的现行法律及指引未明确纳税人提交预约定价申请的具体依据,有关申请程序的正式指引预计由税务机关适时发布。

问题三:完成单边和双边预约定价安排通常需要多长时间?

答:对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塞浦路斯税务机关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月内根据根据具体情形作出决定,经税务局领导批准可将该期限延长至24个月。对于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目前尚未规定明确的时间周期。

问题四:预约定价安排的有效期多久?是否允许追溯适用?

答:预约定价安排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四年。追溯适用仅限于申报截止期限尚未届满的相关期间交易。

问题五:预约定价安排可涵盖哪些类型的关联方交易或相关问题?

答:预约定价安排目前对所涵盖交易的类型或事项未设限制。

问题六:预约定价安排制度与税务机关的稽查职能、处理其他避免双重征税案件的主管部门是否相互独立?

答: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处理其他避免双重征税案件的主管部门(财政部国际税务事务司)以及税务机关的稽查职能,均为财政部下属的独立部门。其中,预约定价安排部门与处理其他避免双重征税案件的主管部门位于财政部内,税务稽查人员则派驻于税务机关地区办公室。

问题七:纳税人与税务机关达成预约定价安排的主要优势和劣势是什么?

答:由于预约定价安排自2022年起才被纳入国内税收法规,目前尚无实际案例表明与塞浦路斯税务机关达成预约定价安排的具体优势和劣势。对纳税人而言,获取预约定价安排的核心优势在于,只要纳税人遵循与税务机关约定的事实和情形,就能明确税务机关对拟进行交易的处理方式。此外,纳税人还能提前评估特定交易产生的纳税义务,从而在知晓纳税相关现金流出的情况下,做出明智的商业决策。

(内容来源:环法视野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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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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