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规定:“为进一步堵塞税收漏洞,防范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骗取出口退税属于目的犯、结果犯,有真实出口业务,不存在骗税动机和目的,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刑法的基础性原则,根据刑法第204条,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核心特征是“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024年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24〕4号)第七条将“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细化为八种情形,但是基于体系解释和立法目的解释,这八种情形无论如何解读,都不应脱离“欺骗手段”这一基本前提。因此,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前提是主观上要有骗税的故意,以及造成国家税款被骗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新司法解释第七条,对骗取出口退税的手段行为列举涵盖了虚开发票(配票)、冒用他人出口业务(买单)、低值高报、伪造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出口单据、循环进出口骗税、将不能退税货物披上外衣申报退税的,均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手段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第七条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达十万元以上的行为,实践中常见的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包括无中生有暴力骗取型、买单配票型、低值高报型、循环出口型以及偷梁换柱型等。其中比如常见的为“买单配货配票”“假自营、真代理”“四自三不见”等情形。...
2024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方面分别发表的两篇《“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文章,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同的界定,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最高人民法院方面认为,该罪的界定需区分虚开行为是基于骗税,还是逃税的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方面则认为,应尊重立法原意,不能将骗抵税款的目的作为入罪条件。“两高”对该问题的不同观点,集中反映了长期以来我国对该罪界定的重大争议。相较而言,本文认同以最高人民法院为代表的观点,同时,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
重点领域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 走私普通货物罪刑事辩护 税收优先权争议案件代理 重大税务案件法学专家论证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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