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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弱化

资本弱化及其纳税调整原理分析

一般来说,企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融通资金,一种是股权融资,另一种是债权融资,两种融资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不尽相同。由于债务人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企业支付给股东的股息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选择债权融资方式比股权融资方式,从税收角度来说更具优势。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属于一个利益集团,就有动机通过操作融资方式,降低集团整体的税收负担,这就是所谓的“资本弱化”。...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的解读

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及议定书于2019年4月1日在北京正式签署...

澳大利亚发布新的资本弱化规则

2024年4月8日,澳大利亚发布《2024年财政部法律修正案(让跨国公司支付其公平份额——诚信和透明度)法案》,建立了三种适用于一般纳税实体(包含大多数跨国企业)的资本弱化测试规则...

受益所有人实为外国企业,需关注预提税扣缴义务

本案强调税收政策的适用应基于交易的经济实质,而非合同形式。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时,应充分了解东道国税法对于受益所有人的认定标准,合理选择交易方式及架构安排,确保业务模式和资金流动的合理性,避免潜在税收争议。...

立陶宛发布关于股息所得税征管的最新指引

2025年10月29日,立陶宛国家税务监察局发布更新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官方注释,对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股息所得税制度进行解释...

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

税务总局于2009年初发布《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以下简称2号文),对特别纳税调查及调整程序进行规范,至今已有8年。《办法》结合国内国际的经济环境变化及多年来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工作的经验,对2号文中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和细化,进一步明晰税务机关的调查调整程序、调整方法等相关工作内容。《办法》还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特别纳税调整相互协商的工作流程及内容。...

关于加拿大转让定价方法的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加拿大合格成本分摊协议(QCCA)规定,参与方应根据协议,合理预估从资产或劳务中可获得的收益,并按比例分担成本和风险,各参与方的贡献应与其根据协议预期获得的收益份额相匹配。如果参与方的贡献和预期收益不相匹配,则可通过与之平衡的付款进行支付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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