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税务律师网,资深税务律师&著名税法专家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中国税务律师网 > 房产税案件 > 房屋出资入股

房屋土地是否会涉及土地增值税

信息来源:税屋网  文章编辑:lvy  发布时间:2026-03-30 10:34:51  

  需要视情况而定:
  1.投资方为房地产企业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受资方为房地产企业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之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2.非房地产企业投资,则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之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来源:税屋网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推荐律师
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热门文章
最新发布
税务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