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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更新财产转让税中有关商业设施的法令

信息来源:税屋网  文章编辑:lvy  发布时间:2026-03-27 15:01:16  

荷兰财政部更新财产转让税中有关商业设施的法令,并自2024年11月6日起生效。主要更新内容包括:1.如果获得房地产法人实体(OZR)100%的股权(完全控股),又拥有从事重要业务的子公司的100%股权(完全控制权),则属于该子公司并为其业务服务的不动产也可免征财产转让税。在此情况下,免税也可适用于OZR向100%控股的子公司出租的、为该子公司业务服务的不动产;2.经营风力涡轮机或太阳能电池板的公司对有限公司或私人有限公司的出资,若符合以下条件可免税:(1)经营风力涡轮机或太阳能电池板公司与同一集团旗下的其他公司的财务是相互独立的;(2)在该独立企业中具有职能的所有剩余资产和负债均已被出资;(3)适用免税政策的其他条件。(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编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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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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