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严查狠打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聚焦偷逃骗税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一案双查,严肃查处税务人员内外勾结、通同作弊、以税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绝不姑息,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了佛山海中金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中金公司)虚假申报出口应征税货物收入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作为真实货主,在2021年至2022年出口不锈钢板等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两高一资”)应征税货物,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64.88万元。2024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5.2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国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两高一资”)部分货物在出口环节征收增值税等税费。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心存侥幸,动起了“歪心思”,在出口应征税货物时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出口货物税收监管更精确有力 近期,湖北宜昌、河北邯郸、福建福州、广东佛山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4起偷逃“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货物出口应征税案件。其中,有的明知出口货物不属于退(免)税货物,却故意填报为免税收入;有的在税务机关依法通知其按规定申报并补缴税款后,仍拒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还有的通过层层委托代理模糊实际委托方信息,以逃避缴纳税款。...
登记注册在海关监管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海关监管区域内从事科研工作的事业单位、登记在海关监管区域内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享惠主体)经“一线”进口自用的科研货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以下称进口税收)。免税科研货物具体范围见附件,其中国家规定禁止进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不予免税,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除外...
税务人员依法调取7户企业的涉税数据,发现浩玮公司等7户企业均为家具制造类企业,都成立于2020年,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智能家具产品。但自成立以来,7户企业无机器设备购置记录,每户企业年均出口额上千万元,而同期年支出电费却不足1万元,背离制造业生产经营规律。同时,其出口商品多数为金属框架家具制品,但取得的进项发票90%以上为木材农产品发票,进销项品目不匹配;7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等关键人员岗位均有交叉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