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税务律师网,资深税务律师&著名税法专家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行政复议

建议修改加处罚款申请复议的限制条件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35号)规定了对加处罚款的征收以及行政复议救济方式,并被《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所承继。...

当复议不必先缴税,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是否会井喷?

近年来,我国每年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不足2000起,与每年我国数十万件税务稽查案件相比,简直是微乎其微。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现行《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两个前置”,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行政复议办案经验分享

税务行政复议属于一种高效、专业、便捷的争议解决方式,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资料邮寄过去后,你只需要将事实理由阐述透彻,通常不必担心复议机关不懂,也通常不必担心复议机关偏袒。笔者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受理了的行政复议,其复议请求均得到了支持,这和复议机关的高度专业性、中立性有很大的关系。...

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

《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已经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都改了啥?

新行政复议规则的修改,明确了原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的复议管辖机关,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在和解、调节期间中止计算”,而行政和解及行政调解增加了行政救济的途径。...

河南某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纳税争议行政复议案

河南某市国家税务局对该省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稽查,于2009年6月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责令补缴税款、滞纳金外,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在委托赖绍松税务律师进行处理后,最后补交欠税款及滞纳金1830万元,不予罚款,撤销原税务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

购货方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发票,应允许其抵扣

当公司作为购货方被国税稽查局调查,被主张虚开增值税发票时,若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税收保全措施案例:税务机关能否冻结纳税人的银行资金

虽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根据立法法确立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法律适用规则,相关冻结期限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什么是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大型商业零售企业税务行政复议案例分析

企业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身的经营活动和税金的计算缴纳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有法可依,用法有据。企业要减少经济纠纷,特别是要减少因违反税收法规和财会制度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热门文章
最新发布
税务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