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建立,推动商品和服务贸易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然而,个别不法平台企业却将平台经济虚拟化、跨区域化和分散化的特性异化为“避税工具”。隐匿收入、虚构业务、虚假申报、分拆收入……从税务部门近年来曝光的平台经济相关涉税案件可以看出,尽管这些手段并无“新意”,但其带来的危害却不容小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此次曝光的案件中,部分涉案主播企图以“未设账簿”为由逃避税收监管,“该登记不登记、该设账不设账、该申报不申报”均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通过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诚信纳税,按规定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坚持合规经营。税务部门将在持续加强税法宣传辅导、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强化部门协同,依法查处网络主播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系统施治、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税收秩序,促进网络主播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近年来,税务部门对网红明星偷税逃税行为进行系统施治,多措并举塑造税务合规生态。一方面,开展“网络主播依法诚信纳税一堂课”活动,通过政策宣讲、合规辅导等方式,帮助从业者厘清合规边界,为网红明星、MCN机构梳理涉税风险点,进一步引导其学法守法、主动预防。...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安徽星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印网络”)骗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税费优惠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该公司通过设立空壳个体工商户,将本属于公司的营业收入拆分至空壳个体工商户,并以个人银行账户收款隐匿收入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税费优惠,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60.80万元。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86.13万元...
根据《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63号)相关规定,委托研发合同需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方可作为享受税收优惠的依据。而检查人员发现,西藏慧业据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另一个项目合同——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药学研发,并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经查,西藏慧业对该项目涉及的1389.62万元支出,自行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同时,该项目与其关联方企业之间存在“将外购技术合同作为委托研发进行核算”、“就同一研发项目双方重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