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税务律师网,资深税务律师&著名税法专家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

13681086635

QQ/微信号

1056606199

抖音号

54149405986

 中国税务律师网 > 税务资讯 > 律师说税

房地产税收筹划实例——代建与自持的“移花接木”

信息来源:资深房地产税务律师网  文章编辑:郑学玉  发布时间:2020-03-02 14:15:02  

一、土地出让原方案

  房地产开发商摘取土地的两个条件——代建道路(垫资建设后政府按支付代建费)、投资建设并自持运营酒店。

  二、税务优化意见

  1、道路建设后无偿移交政府,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为摘地条件及公共配套性质;

  2、原方案的代建费变更为政府财政专项资金用以补偿酒店建设支出,政府配合提供拨付文件并在文件中明确该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办法。

  PS:此方案还可以达到“定向摘地”的效果,如土地出让时不披露酒店的财政专项资金补偿的事宜,如此其他企业可能算不过来帐,当然前提是我方能确保后面政府不赖帐。

  三、方案差异分析

项目

原方案

优化方案

道路代建成本

不能在土增清算中扣除;
所得税中不得预提扣除。

可以作为公配支出在土增中扣除;
作为公配,所得税中可以预提扣除。

道路代建费

需缴纳所得税;
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无需缴纳所得税,但“代建费”对应的酒店固定资产折旧不得税前扣除;
无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税务不仅是费用耗费部门,更是利润创造与业务决策中心!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推荐律师
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 年执业,2010 年入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系资深税务刑事辩护律师、税务行政诉讼律师与房地产律师,兼具法律、财税、房地产专业背景,深耕法律服务领域。长期办理税务、房地产及公司案件,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诉讼与非诉经验丰富。依托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办案技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诚信执业理念,秉持客户至上原则,专注提供高品质、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深受业界和客户的好评。[详细简介]
热门文章
最新发布
税务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