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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疫情防控捐款,捐赠票据写得是单位名称,员工个人如何税前扣除

信息来源:个人所得税案件资深税务律师网  文章编辑:郑学玉  发布时间:2020-04-20 13:24:21  

问:单位组织员工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捐款用于疫情防控,公益性社会组织没有为每个人开具捐赠票据,而是统一为单位开具了捐赠票据,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进行个税税前扣除吗?

  答: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普遍存在,也是纳税人比较关心的。个人在享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捐赠全额扣除政策时,具体操作办法应按照财税99号公告执行,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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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 年执业,2010 年入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系资深税务刑事辩护律师、税务行政诉讼律师与房地产律师,兼具法律、财税、房地产专业背景,深耕法律服务领域。长期办理税务、房地产及公司案件,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诉讼与非诉经验丰富。依托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办案技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诚信执业理念,秉持客户至上原则,专注提供高品质、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深受业界和客户的好评。[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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