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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信息来源:税屋网  文章编辑:郑学玉  发布时间:2019-10-21 14:04:41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19-9-26

  为进一步规范契税缴纳期限,深化“放管服”改革,便利全省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契税纳税期限公告如下:

  一、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

  二、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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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 年执业,2010 年入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系资深税务刑事辩护律师、税务行政诉讼律师与房地产律师,兼具法律、财税、房地产专业背景,深耕法律服务领域。长期办理税务、房地产及公司案件,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诉讼与非诉经验丰富。依托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办案技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诚信执业理念,秉持客户至上原则,专注提供高品质、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深受业界和客户的好评。[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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