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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税务律师网 > 刑事案件辩护 > 出售发票

买卖发票是犯罪的,会计人员千万不要这么做

信息来源:税来税往  文章编辑:余欣雨  发布时间:2019-10-15 14:44:44  

中国目前的税务环境下,还是有挺多会计人员或有意或违心地钻税收空子,其中包括买卖发票、隐藏账本等违法行为。今天我们用案例去说话,希望引起会计人员的警戒与重视。


案例摘选 

2009年至2011年期间,某企业法定代表人杨某经人介绍,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给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被告人张某公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上述6份发票由受票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2012年10月,受票公司接受了税务机关的处罚并补缴了上述已抵扣的全部税款。 

2012年8月,为逃避税务机关的检查,被告人杨某将其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2010年至2012年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在内的会计凭证、明细账、总分类帐、财务报表,从为该公司代理记账的税务师事务所索取后藏匿,后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多次要求其提供上述会计资料,杨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直至声称丢失而拒不交出。

最终,被告人杨某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以罚款。

 

案例警示

1、开票方和交易方必须一致!

生活中总有那么多的特殊,搞了个工程、买个设备,交易对方经常因为没有发票、开发票加税点、开不出与业务相关的发票等原因,让客户接受其他发票,干脆少给点钱,然后就不给发票了!

2、隐匿账簿风险非常大!

你们企业的申报表和真正的财务报表一致吗?

你们工资、福利等如实申报个税了吗?

你们公司有收款不入账的吗?

你们公司设置有内账吗?

你们企业所有的成本费用没有替换发票的吗? 

如果以上五个问题你们不存在的话,恭喜你选择了一家清苦但是风险小的企业,好好干吧!如果存在以上问题,抓紧学会风险转移或者风险规避。

3、代理记账机构已经进入税务监管的视野!

现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基本都是找代理记账来进行开发票和记账报税,可以说目前财税中介基本都是发票犯罪的温床。建议财税中介机构,对客户做一下筛选和风险识别,否则你们很可能成为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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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 年执业,2010 年入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系资深税务刑事辩护律师、税务行政诉讼律师与房地产律师,兼具法律、财税、房地产专业背景,深耕法律服务领域。长期办理税务、房地产及公司案件,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诉讼与非诉经验丰富。依托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办案技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诚信执业理念,秉持客户至上原则,专注提供高品质、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深受业界和客户的好评。[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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