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发票代开的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Elaine  |  发布时间:2015-10-26

【问题】

某公司属于商业零售企业,其中有场地租赁业务,每月耗用水、电费由某公司统一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给我司开具发票。某公司代收租赁户水、电费,因某公司营业执照中并无水电经营范围,租赁户需要某公司提供相关发票。

1、我司可以给对方提供什么发票?

2、是否可以给对方提供收款收据。

【解答】

增 值税方面:对非增值税纳税人以集中收取、集中缴纳形式收取的水电气费,其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集中收取、集 中缴纳水电气费业务,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包含在租金中已征收营业税的水电气费,其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集中收取、集中缴纳水电气费业务,按适用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您企业如果代收的水电费未包括在租金中缴纳营业税,则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发生销售行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不可以仅给对方开具收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