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研究报告建议5年内开征碳税

信息来源:网络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09-10-13

  财科所课题组的研究报告建议,2009年进行燃油税费改革后,可择机进行资源税改革,在资源税改革后的1~3年期间择机开征碳税,预计为2012~2013年。预期在2014年及之后的期间内开征环境税。
  报告建议,碳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可以确定为:在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纳税人包括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短期内不适宜开征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