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具转让固定资产的发票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木可  |  发布时间:2015-9-24
    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属于工业企业。从其他单位购入旧固定资产设备,对方开具2%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技术原因,该公司未能安装使用该设备。现在要将这批旧设备卖给客户,客户是一般纳税人。公司卖该批设备,是按一般货物销售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按旧货处理开具2%增值税普通发票?

税法专家认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规定:“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第一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第二条第()项和第()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因此,该公司转让上述旧固定资产设备属于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