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破获重大偷税案件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15-7-14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近日,青岛好军嫂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翁某某涉嫌逃税一案在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开庭。由于该案涉及军事单位,审判机关不公开审理了此案,翁某某最终被以偷税罪等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

  2011年年初,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得到线索,青岛好军嫂食品有限公司有重大偷税嫌疑,遂与公安部门联合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由于涉及军事单位,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的检查人员协调公安部门与部队进行了多次交涉,最终部队配合并提供了相关业务的供货、收款情况。经查,青岛好军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解放军某部供应站签订肉类、水产副食品购销协议,结算货款共计609万元。供货期间,翁某某采取账簿记录不实、隐匿大部分销售收入的方式,使该公司在国税部门申报销售额几乎为零,2007年、2008年偷税比例分别达到95%和99%。鉴于该企业恶劣偷税行为,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在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款94万元、罚款94万元处理处罚决定的同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该案的顺利破获,是在国税、公安、军队三方的密切协作下实现的,其中由涉案企业供货的解放军某部在查实偷税案件的过程中提供了关键佐证,最终使偷逃税款的犯罪分子依法得到惩处,这也为今后我市此类涉军、涉密偷税案件的查办提供了成功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