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中小企业的“及时雨”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报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09-10-26
   国务院前不久公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吹响了激励中小企业成长发展的“集结号”。这个被业界称为“国29条”的《意见》传递了什么?舆论普遍认为,“国29条”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视,将起到振兴经济、带动中国经济转型的作用,这是因为“国29条”将发展中小企业放在了首要位置。
  “新政”含金量高
  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关系到数亿人口的就业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有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中小企业数量为4000多万家,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以上。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78%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所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GDP的60%左右,缴纳的税款占全国税收的50%。
  然而,由于中小企业的一些特性,使得它们在国际金融危机中,所承受的冲击远远大于大型国有企业。9月初,中国社科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的报告显示,有40%的中小企业已经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倒闭,40%的企业目前正在生死线上徘徊,只有20%的企业没有受到影响。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9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出29条意见,其中,在税收扶持方面的政策尤其值得关注。《意见》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向省级财税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减免税申请。中小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
  《意见》中的若干“利好”政策,令全国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感受到了福祉,提振了中小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信心。
  “税费减一分是一分”
  《意见》刚公布,就在福建晋江的中小企业界掀起了不小的波澜,10多家中小企业的老板还自发组织了一个研学组,仔细地研究“国29条”并互相交流心得。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中小企业普遍表示欢迎。“像我们这样的企业,本小利也小,税费上减一分是一分,看得见摸得着,最实惠了。”福建晋江朗天商贸企业的老板黄纯朗高兴地说。
  大连中小企业也认为,税收扶持方面的政策切合实际,围绕中小企业最为关心的领域给予扶持,对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予以解决,进一步拓展了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利于中小企业在危机中抢抓发展机遇。
  大连丽翔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杨嘉琳在听税务干部介绍完《意见》有关政策后,对税收政策方面出台了四项扶持措施很有感触。她说:“客观地讲,税收乃财政之源,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波及和影响之下,企业获利困难,税收和财政收入也会十分紧张,本以为国家将提高税负,没想到国家反倒给予了中小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真为我们这些中小企业带来了福音!给中小企业吃了‘定心丸’。”
  她算了一笔账,按照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明年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将少缴一半以上的税款。如果按规定的上限3万元计算,企业少缴的税款将在4500元左右。这4500元税款无疑为企业减轻了不少负担,这会是企业近3个月的房屋租金,或者是3名员工的月薪支出。而且,企业如果资金紧张,还可以申请延期缴纳,这样的税收政策更切合实际,更贴近人心!
  专家认为,这些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能分到税收减免缓的蛋糕,就等于是为他们省下了真金白银,是实实在在的福音。
  期盼税收政策更具操作性
  但是,一项好的政策,需要地方政府部门有一个充分的认识,积极去落实。否则,要总是“雷声大雨点小”的话,难免又让中小企业空欢喜一场。
  在采访时,记者明显感受到,许多中小企业对税收扶持政策的落实表示出了担忧。浙江平湖好囡囡童车厂总经理薛海平说:“中小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这一规定固然好,但怎么落实?如何操作?我很关心这个问题。”
  浙江湖州曙鑫印染纺织有限公司是一家刚刚起步不久的企业,国际金融危机对该公司的冲击很大。公司总经理张永军说:“我们公司今年初的几个月正遇到原材料涨价,公司资金周转吃紧,按期纳税真的感觉十分吃力,这种情况如果能够办理延期缴纳,实在是救了我们的急。”但他认为,这项政策在操作上还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比如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特殊困难”?
  申请后能不能获得批准?对免征关税,浙江东胜电子石英有限公司总经理唐月强有自己的看法。他说:“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的进口设备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早在两年前就开始实施了,这次是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专门提了出来。但是,相关的配套措施还需要跟上,才能使中小企业更多地受益。因为经过多次改版,目前实施的目录版本是2008年初颁布的,而且新增了不予免税的36个条目。”他认为,现在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与2008年相比,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对目录重新作出修订,使其更加符合当前的经济形势。
  浙江长兴昌盛新光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潘美仙认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在融资、技术、设备等方面还处于弱势,而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则相同,“这就像一个小孩和一个大人在赛跑”。她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给予中小企业更多地关注,可以专门制定《中小企业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以更加体现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
  “此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获利面太窄。”浙江汉维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徐云认为,国家将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对象锁定为“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显得过于保守,政策获利面较窄,这与企业所得税法明确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其中一条为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相差很多,而且执行时间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只是在短期内发挥效应,不能够给众多中小企业带来持续的作用。据了解,以2008年数据为例,湖州市享受20%低档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有870多户,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仅为120户,占比为13.79%。
  “我们期望税收优惠政策和措施的出台,能够更多地体现政府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导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也不能例外。”浙江长兴海能环保电源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春法对记者说,从这次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税收优惠措施中,还不能看到这一点,令人稍感遗憾。“有点撒胡椒面的感觉。”比如,企业所得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只设置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方面标准,在这次措施中更是只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一项为考虑条件,没有对鼓励发展的行业体现不同程度的政策倾斜,建议应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等环保产业的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以体现正确的国家产业导向。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减免问题,中小企业也非常关注。“我们希望能降到每年每平方米1元。”浙江平湖凯宇五金有限公司总经理潘逢春说,细化的政策措施要操作性强,比如说界定“特殊困难”企业,可以细化为销售额递减情况、利润递减情况、资金周转情况等,否则难以判断“特殊困难”,不仅纳税人无法对号入座,税务部门也难以操作,这难免会给人留下口惠而实不至的印象。
  如何落实考验执行能力
  事实上,关于扶持中小企业的口号在中国已说了很久,但如何细化落实才是最考验政府执行能力的。
  在我国,政策向来都是好的,但好的政策一到下面就会走样,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对此深有体会,他说中小企业的事情,压力大,管不动,困难多。从“国29条”的出台,我们认为管理层确实知道怎样的政策最符合中国未来的发展,但是好的愿望与能不能做到是两回事,一方面是相关利益方的阻挠,一方面是群众对政策的理解是否一致,这是对执政能力和勇气的艰巨考验,这一步能走好中国未来经济健康发展可期。
  专家认为,扶持中小企业要有力度、有量化、有时间表,国务院的政策只是将中小企业“扶上了马”,要保证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仍需相关部门“送一程”。
  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狭隘的地方考量会令一些部门对中央政策阳奉阴违,会出现一些“念偏了经的歪嘴和尚”。所以,仅出台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只是第一步,要保证这些政策从“纸上”落实到“地上”,仍需要相关部门“送一程”,严打各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此外,必须转变传统观念,对大型国企和中小企业一视同仁,是政策落实中必须解决的先决问题。同时,必须细化政策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