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厂房电费发票怎样抵扣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15-9-14

问题: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业务需要租用A公司的厂房,由于供电协议是以A公司的名义签署,电力公司每月按用电总量开具给A公司,实际电费由我公司承担。请问,某公司如何取得电费发票进行抵扣? 

解答:

赖绍松税务律师认为:企业在将一部分闲置房屋出租给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出租方向承租方供电、供水、供气,并按实际使用量与承租方结算价款的行为,应视为转售货物,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如果出租方与承租方都是一般纳税人,可由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用电结算的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凭此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出租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可由出租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承租方实际用电结算的价款,由主管税务机关按3%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凭此计算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