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收买被拐卖儿童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15-6-20

    2015619日,针对最近网络中关于“人贩子应不应该判死刑”的讨论,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刑法修正案(九)》出台,收买被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将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这将有力打击买卖双方犯罪分子。   

最高法院介绍,拐卖儿童犯罪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拐卖儿童三人以上、偷盗婴幼儿出卖等八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从刑期上看,拐卖儿童起刑五年,即拐卖儿童法定最低刑高于故意杀人罪的最低三年刑,针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配置了死刑。  

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7719件,对12963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7336人,重刑率达56.59%2009年至今,最高法院先后发布拐卖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十多件,其中罪责最为严重的罪犯均已被判处并核准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