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15-4-24

“税收法定原则”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重要前提。新修正的《立法法》对税收法定原则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将深刻和长远地影响依法治国进程,注定会载入中国法治史册。税法专家认为税率等税收要素是否写入《立法法》,形式上看是一个如何表述该原则的问题,本质上看却是要如何对待和处理税收事项上多元利益博弈的路径问题,关系到能否以立法凝聚共识、最终形成更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往深层次讲,其折射出的是对于财税法重大理论问题的认识差异,特别是对在现代治理语境(而非传统管理模式)下“中国需要什么样的财税法”的不同回答。《立法法》最终采行的方案,符合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体现了对财税法性质、功能的准确认知。

党中央明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至关紧要。20153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立法法修正案》,其中,第八条原先规定实行法律保留的“税收基本制度”被进一步细化为“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且单列为第六项,位次居于公民财产权保护相关事项的首位。这使税收法定原则在法律层面得到更为清晰、明确的确立。

中国税法专家发挥专业优势,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积极建言献策,对完善《立法法》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立法机关、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的肯定。

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最新立法成就

一般认为,税收法定原则在我国现行法律上已经基本得到确立。2000年制定的《立法法》、2001年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都已经确认该原则,只是规定较为笼统、不够准确,在理解和执行上留有过大余地。《立法法》修改后,明确“税种的设定、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二、重视理论研究,宣传和传播税收法定理念

落实税收法定将开启法治中国的新篇章。然而,罗马城并非一夜建成。近十年来,税法专家组织财税法学界做了大量的研究和准备工作,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向社会宣讲,力促在立法机关、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形成共识,共同推进税收法治。

三、紧密关注立法动态,及时跟进最新动态

20148月全国人大公布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并未专门强调税收法定原则,而是维持现状。得知该消息后,中国税法专家立即行动,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特别是着力组织高校研究机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和建议,呼吁《立法法》进一步明确税收法定原则,同时加强对授权立法的约束。2014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在第8条增加一项:“(九)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这完整地反映了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

四、多管齐下,争取人大代表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对于已进入全国人大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哪怕只是做文字修改,也是涉及国家立法的重大事项,其难度可想而知,何况是实质性的内容变动!正是因为认识到这种困难,税法专家下定决心,要努力协调沟通,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尽可能让代表和社会理解与支持税法专家的建议,让决策者们能采纳税法专家的建议。

1. 直接向全国人大相关机构上书“陈情”。税法专家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完善税收法定原则相关条款的建议”,同时又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递交了上述建议。建议书不仅强调了税收法定原则的意义,指出修正案三审稿可能带来的风险,而且回应了来自国务院和地方的顾虑,以《车船税法》第2条的经验为例,说明税率法定不排斥弹性空间。

2. 动员和支持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议案或建议案。

3. 利用新媒体的宣传平台,激发社会的广泛关注。税法专家多次接受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财新网、中国经济网、中国经营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的采访,一再申明税收要素法定和税收要素明确的重要性,并特别强调,只有税率法定才能解决“有权任性”,很快在全国产生强烈反响,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广泛好评。

五、进步可赞,完善可期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在中国税法专家的坚持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推动下最终取得了一定成果,实为可赞可叹!但税法专家知道,此次修法结果与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仍有一定距离,在税收要素中,只有税种、税率法定写进了《立法法》,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等要素仍然没有被写入,税法专家认为,税率是税收核心要素,社会各界对税率法定的关切度极其之高。

六、学术报国:法学研究社团的使命

税法专家在推进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中的努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中国法学会的正确领导,以及社会的期待、媒体的关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积极参与,全国人大相关机构和国务院部委的从善如流,特别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环境,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税法专家争取完善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也是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的指示、实现学术报国的重要途径。税法专家一再强调,要想推动法治和财税法治的进步,既要有立场又要有精神,更要有行动。

按照2014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2020年前要基本建立起现代财政制度,税收法定原则是其中不可获缺的环节。可以想象,未来五年财税立法和财税改革的任务将十分艰巨,这也将开辟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新篇章。中国税法专家充分调动全国财税法学人的智慧和热情,投身于这一伟大的进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