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将突出重点税源检查和大要案查处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10-2-20

 日前,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在会上指出,2010年税务稽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税源检查和大要案件查处两个重点,落实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全面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确保实现稽查工作既定目标。概括起来就是: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个重点,完成三项目标任务。

 

  要围绕税收中心任务,服从服务税收工作全局。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提出的“大力组织税收收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稽查整体水平”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通过深入持久地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发挥以查促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改的职能作用,全面提高税法遵从度,为完成税收中心任务和落实税收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坚强保障。

 

  要抓住两个工作重点,提高稽查工作质量效益。一是组织重点税源税收检查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统一安排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审计式检查和以企业自查为先导的税收检查工作。二是坚决查处一批重大违法税务案件,包括重点查处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各类可抵扣凭证的违法税务案件、依法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

 

  要完成三项目标任务,推动稽查工作全面开展。一是确保实现全年稽查工作各项目标。二是认真落实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