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买卖基金取得收益是否缴纳营业税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Elaine  |  发布时间:2015-10-16

问题:

企业买卖基金取得收益,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解答: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 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