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金融交易税的设想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09-12-8
  金融寒潮之中,人们往往想起“托宾税”。1972年,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托宾首次提出对外汇交易征税的想法,被称为“托宾税”。他认为,国际资本市场上充满了投机,易引发国际金融市场震荡,这种震荡会传递到商品和劳务市场,导致商品和劳务市场的扭曲,造成社会福利损失。为此,他建议通过征税,在飞速运转的国际金融轮子上撒些沙子,让它转得慢一点,而征税所得资金用于向世界上的贫困国家提供援助。
  在不久前召开的二十国集团财长及央行行长会议上,英国首相布朗的提议与托宾的想法有些相似。他认为,应向全球银行征收金融交易税,以作为日后应对金融体系危机的开支储备。布朗的这一提议虽然得到部分国家的支持,但更多的国家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目前经济尚未恢复强劲增长,仍需要依靠减税来刺激复苏,此时提出征收金融交易税显得不合时宜。
  应当说,在国际金融危机肆虐的背景下,“托宾税”被重新提出是有其现实针对性的。危机爆发后,美国和欧盟成员国等纷纷出台金融救援计划,总额达数万亿美元之巨,给政府财政造成沉重负担。布朗认为不应容许金融业少数人瓜分行业巨额利润,而在危机时将救市成本转嫁到纳税人身上,所以他提议对金融交易开征全球性的“托宾税”,将税收拨入特别基金,用于未来救市。
  然而在实际操作层面,“托宾税”的实施有很大难度:其一,在日常交易中很难区分正常流动性交易和投机性交易,交易税税率难以设定;其二,在金融市场上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之间具有替代性,交易税计税依据难以确定;其三,征得的大量税收如何进行合理分配尤其是国际间分配,也是一个难题。正因为如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卡恩对“托宾税”持明确的反对态度,他认为“托宾税”是“一个当今不可能推行的陈旧想法”,金融机构可能很容易找到逃避这项税收的办法。
  一些拉美国家曾对部分金融交易征税。其中,巴西从1994年开始对外资在部分金融产品的投资征收1.5%交易税,对外币贷款课税0.38%。2008年10月,由于金融形势恶化以及外资流入锐减,巴西才终止对外资课税。今年10月,随着经济的回暖,巴西又宣布对进入该国购买股票或固定收益债券的外资课税2%。从拉美有关国家的实践来看,“托宾税”是把双刃剑,它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但也影响了金融市场交易,偷逃税现象也很严重。
  总之,“托宾税”对于控制全球资本过度流动导致的金融市场价格异常,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这一税种的具体设计和征收管理存在种种问题,要将其付诸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并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