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Elaine  |  发布时间:2015-10-16

自“营改增”以来,涉及行业相关税种征管业务从地税部门转移至国税部门,地税部门征管职能减少,引发国地税合并的猜想。

10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显示,国、地税仍将维持现状,维持现有两套体系,发挥各自优势,但要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和职责不清的问题,还要加强合作。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随后召开总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指出,充分认识到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在坚持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上,对现行体制加以改善完善,特别是加强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

虽然改革大方向已定,但系统内仍不乏“合并”的声音,诸如技术层面上完全可以实现一套征管班子,只需在入库时,根据收入归属办法分别入中央或地方国库;一套班子能提高效率,降低征管成本,也能减少对企业的干扰等。

一、国、地税维持分设

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强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坚持依法治税、便民办税、科学效能、协同共治、有序推进的原则,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促成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负责中央、共享税,和地方税收的征管。此后,国地税合并的呼声并未消失。2012年开始的“营改增”,使得这一问题愈发突出。

“营改增”将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改换成增值税,因增值税属于共享税,原来一直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营改增”涉及行业的原营业税不复存在,征管任务转移到国税部门——地税部门职能缩减,国税部门任务加重。

深改组会议指出,要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厘清国税和地税、地税和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

一位地方国税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调整国地税征管职能,在“营改增”之后就显得很必要。国地税职能划分不清,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也比较明显。国地税共同征管企业税,因为职责不清,现实中有争抢税源的现象。

国税总局随后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上还指出,切实抓好《方案》实施工作,确保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改革任务,2017年年底前努力把各项改革举措做实。国税总局为此还成立了《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

二、厘清国地税职能

改革方案已定,维持国、地税机构分设,但外界对国地税合并仍有期望。有地方国税官员直言,从长期趋势来看,国地税应该是要合并的。

一家大型超商税务经理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总公司总共需要应对200多家不同的税务部门,有国税有地税,不同地方的税务部门对同一个成本计提的政策解读往往还不一致,应对不同的税务部门并不轻松。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根据税种划分分设国、地税,企业要跟两个不同的税务部门打交道,相同的资料要递交 两份,应对两套系统的监管;相应地,政府征管、监督成本也比较高。国地税合并能提高效率,维持两套班子是出于现实的考虑。

改革方案中,除了理清国地税等政府部门职能,还重点强调了要“便民办税”。国税总局会议也指出,要对现行体制加以改革完善,特别是加强国税、地税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

上述地方国税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国税、地税部门正在加强合作,国税总局有出台国地税合作的规范,未来是希望国、地税部门提供一样的税务服务。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国地税全面深化合作,乃至最终融合是大势所趋。国地税分设增加了税收征管和遵从成本,与构建有效率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存在差距。未来,国地税全面合作需要进一步加快。

国地税若合并,机构、人员等合并调整是个大工程。此外还有积极性的问题。一地税官员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地税部门属于地方政府的机构,有单独的地税部门,地方政府掌握更多主动权,这是地方政府乐于见到的。

积极性背后的弹性空间,并不为一些学者所认可。胡怡建表示,税收或收费若是依法征收,无论是国税还是地税部门征收,效果都是一样的。地方税收其实也可以委托国税部门来征管。